形式 干湿浓淡, 远近高低, 人类认知依赖区分差异。 度量,把差异变为数, 隐喻,把差异变为义, 形式,把数与义固化为物。 ☌ · ⋈ · AWhouse 约翰·布罗克曼 John Brockman – AWhouse […] 托尔斯泰不用对象的名称来表述对象,而是把它描写成好像头一次被观察到的,或头一次出现的偶然事件。这是一种方向的转变,心理的冲击效果可能会就此把我们领回到原初经验上去。 […] 一栋住宅 一座宫殿 Le corbusier: Une maison-un palais – AWhouse […] 也就是说那种布置、排列、安排、整理的机制,那种源于某种意图的行动,那些数学关系,它们可以通过精神的力量而趋于纯净,并可以通过个人创造力来表现出一种协调的整体、即一种无所不包的全部。不是某种自我收缩,不是由某种想要出名的欲望、某种想要达到类似亚述古国那种永垂不朽的欲望,所引发的咄咄逼人的粗暴。 […] 现代建筑的形式基础 The Formal Basis of Modern Architecture – AWhouse […] 建筑在本质上就是为意向、功能、结构和技术赋予形式的过程。形式既是具体的,同时又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它为建筑学提供了表达意向和承载功能的具体方式,以及创造有序环境的普遍方法。 […] 虚构城市丨23.程序与功能 – AWhouse […] 事实上,古代西方城市吸引罗西的东西与象皖南村镇这样的乡土调查所吸引我们的东西有着相似之处,那就是一个突出建筑师的个人表现之前的前现代的时代里,城市建筑受类型化原则主导的特征。类型化思想所强调的城市的整体性原则,我们也可以从形式主义到结构主义事业中的每件作品中看到,并发现一种对经常性强制力的服从,最小差别的原则可以说是受现代结构思想影响的城市设计观念的最高原则,在城市的结构层次上,某些部分的细微变化能引起整体的变化,因此,“最小差别的原则”就是只要有一丁点儿差别就要引起变化的原则。因此,我们可以理解罗西为什么主张保持“类型”的纯粹性,稳定性,并把这种本然共时性的语言材料与历史材料对照比较。这种强制力的形式主义是把双面利刃,现代建筑中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对这种形式主义不适当的运用,造成了城市的支离破碎,同时,后现代主义召回了装饰性的表现语言,其中也包含着一种对装饰性的形式主义的不适当运用,使得城市在结构性与表现性上经历着双重的支离破碎,这使我们在城市设计开始重新重视结构整体的各部分稳定性与重复性的价值与作用,强制力的形式主义,当它被不恰当使用之时,远远不如它的稳定性重要。 […] 建筑与结构之间︱大野博史︱小西泰孝 – AWhouse […] 最初在用木头建造小屋的时候,对框架中竖直的起支撑作用的构件,有人将其命名为柱子,由此产生了“柱”的概念,但当下往往有构件既有着柱的支撑功能,同时也有不是柱子的一面。两方面正在变得越来越平坦 ,要将其视作为柱子也就自然越来越困难了。它们尽管还可以被当作是柱子,但不作为或者说不能仅仅被当作是柱子了。 […] 死屋手记·空间诗语结构 – AWhouse […] 对于生活方式“差异”的认同,使阿尔多·凡·艾克把他20世纪后半部的事业献身于场所造型,而空间结构的“相同”性则归于人类的普遍心智,谋求抽样出超现实世界自身固有的结构特征。这种新柏拉图主义的想法似乎认为只有将人和世界转化为元素和结构才能获得被理解的类化语言,感性、具体性依然被排除在外。 诺伯·舒尔茨的关键误见在于把建筑的“原型”和“形象性”压抑在形制的现实性上。“原型”的意义似乎领悟到一个超现实世界的存在,但建筑的形而上学(庇护所、美学,结构和意义)和词汇(立体、柱头等要素)依然被假定是符合自然的。因而从现代建筑运动对现实的瓦解努力中后退了,这无论向建筑的自我重构,还是向相对性的世界中谋求定位都缺乏力量。 彼得·埃森曼的这种对形制破坏性的看法,表现出对文化压抑的创造性恐惧。实际是提倡一种对“过去”的误读,它似乎基于这样的哲学悟见:基地的理念,即空间语言对相对性世界的把握,将由于传统的场所,历史和意义系统的压抑而变得语义单一,可以把握的真实性将在美学的或隐喻的可读性中消解,终而变成毫无意义的。 […] 图解日记 Diagram Diaries – AWhouse […] 先前建筑学所有积累下的知识可以被叫做建筑的“先在性(anteriority)”……违背常规的做法引起针对彼时的批评条件。然而,当这些置换沉积下来并被规范化,它们就变成建筑先在性的部分,从而也就失去了它们的批评性。建筑创造形制,这是建设性的行为。建筑从一开始就在形制化,所谓建筑真理是只受人操纵的玩意——由专家组织开发,作家制造,并由传媒兜售。因此,就建筑存在而言,必须抵制它之所为。为了存在,它必须抵制现有的存在,在不损坏自身前提下转置,也就是维护它自身的形而上学。这就是建筑悖论。 […] 词语与建筑物:现代建筑的语汇 – AWhouse […] 实际上,绝大多数在古典建筑的批评语汇中使用的词都符合这种带有强烈二元极性的特点——坚固的/轻盈的、硬的/软的、自然的/人造的——以及还有很多采用了这种二元成对式样的词语组合。而相对的,对于现代主义喜爱的批评词汇来说——空间、形式、秩序——其显著特点是它们的对立物的不确定性。即使现代主义者对形式的依赖毫无疑问是基于对“无形式性”的恐惧,究竟是什么构成了“无形式性”——或者“无空间”、“无形式”——仍然是未经讨论和不清楚的。“形式”、“空间”和“秩序”被普遍表述成绝对物,即包含了它们类别的全体,纳入了它们的“他者”的概念。这个特征相当程度上使得现代主义的语言无懈可击,任何对批评语汇的研究必须考虑到它们的对立面。 […] 西泽立卫丨建筑的过程 – AWhouse […] 是否可以没有“直线一定要严格伸直,曲线要缓和弯曲”的区别,而是看做为同一种东西。说到“曲线”,会想到巴洛克式的富有魅力的表现或是数学上的曲线,但在此是指不属于任何一种单一的感觉。我所追求的是与“曲线”稍有不同的更加柔和的物。 […]
[…] 托尔斯泰不用对象的名称来表述对象,而是把它描写成好像头一次被观察到的,或头一次出现的偶然事件。这是一种方向的转变,心理的冲击效果可能会就此把我们领回到原初经验上去。 […]
[…] 也就是说那种布置、排列、安排、整理的机制,那种源于某种意图的行动,那些数学关系,它们可以通过精神的力量而趋于纯净,并可以通过个人创造力来表现出一种协调的整体、即一种无所不包的全部。不是某种自我收缩,不是由某种想要出名的欲望、某种想要达到类似亚述古国那种永垂不朽的欲望,所引发的咄咄逼人的粗暴。 […]
[…] 建筑在本质上就是为意向、功能、结构和技术赋予形式的过程。形式既是具体的,同时又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它为建筑学提供了表达意向和承载功能的具体方式,以及创造有序环境的普遍方法。 […]
[…] 事实上,古代西方城市吸引罗西的东西与象皖南村镇这样的乡土调查所吸引我们的东西有着相似之处,那就是一个突出建筑师的个人表现之前的前现代的时代里,城市建筑受类型化原则主导的特征。类型化思想所强调的城市的整体性原则,我们也可以从形式主义到结构主义事业中的每件作品中看到,并发现一种对经常性强制力的服从,最小差别的原则可以说是受现代结构思想影响的城市设计观念的最高原则,在城市的结构层次上,某些部分的细微变化能引起整体的变化,因此,“最小差别的原则”就是只要有一丁点儿差别就要引起变化的原则。因此,我们可以理解罗西为什么主张保持“类型”的纯粹性,稳定性,并把这种本然共时性的语言材料与历史材料对照比较。这种强制力的形式主义是把双面利刃,现代建筑中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对这种形式主义不适当的运用,造成了城市的支离破碎,同时,后现代主义召回了装饰性的表现语言,其中也包含着一种对装饰性的形式主义的不适当运用,使得城市在结构性与表现性上经历着双重的支离破碎,这使我们在城市设计开始重新重视结构整体的各部分稳定性与重复性的价值与作用,强制力的形式主义,当它被不恰当使用之时,远远不如它的稳定性重要。 […]
[…] 最初在用木头建造小屋的时候,对框架中竖直的起支撑作用的构件,有人将其命名为柱子,由此产生了“柱”的概念,但当下往往有构件既有着柱的支撑功能,同时也有不是柱子的一面。两方面正在变得越来越平坦 ,要将其视作为柱子也就自然越来越困难了。它们尽管还可以被当作是柱子,但不作为或者说不能仅仅被当作是柱子了。 […]
[…] 对于生活方式“差异”的认同,使阿尔多·凡·艾克把他20世纪后半部的事业献身于场所造型,而空间结构的“相同”性则归于人类的普遍心智,谋求抽样出超现实世界自身固有的结构特征。这种新柏拉图主义的想法似乎认为只有将人和世界转化为元素和结构才能获得被理解的类化语言,感性、具体性依然被排除在外。
诺伯·舒尔茨的关键误见在于把建筑的“原型”和“形象性”压抑在形制的现实性上。“原型”的意义似乎领悟到一个超现实世界的存在,但建筑的形而上学(庇护所、美学,结构和意义)和词汇(立体、柱头等要素)依然被假定是符合自然的。因而从现代建筑运动对现实的瓦解努力中后退了,这无论向建筑的自我重构,还是向相对性的世界中谋求定位都缺乏力量。
彼得·埃森曼的这种对形制破坏性的看法,表现出对文化压抑的创造性恐惧。实际是提倡一种对“过去”的误读,它似乎基于这样的哲学悟见:基地的理念,即空间语言对相对性世界的把握,将由于传统的场所,历史和意义系统的压抑而变得语义单一,可以把握的真实性将在美学的或隐喻的可读性中消解,终而变成毫无意义的。 […]
[…] 先前建筑学所有积累下的知识可以被叫做建筑的“先在性(anteriority)”……违背常规的做法引起针对彼时的批评条件。然而,当这些置换沉积下来并被规范化,它们就变成建筑先在性的部分,从而也就失去了它们的批评性。建筑创造形制,这是建设性的行为。建筑从一开始就在形制化,所谓建筑真理是只受人操纵的玩意——由专家组织开发,作家制造,并由传媒兜售。因此,就建筑存在而言,必须抵制它之所为。为了存在,它必须抵制现有的存在,在不损坏自身前提下转置,也就是维护它自身的形而上学。这就是建筑悖论。 […]
[…] 实际上,绝大多数在古典建筑的批评语汇中使用的词都符合这种带有强烈二元极性的特点——坚固的/轻盈的、硬的/软的、自然的/人造的——以及还有很多采用了这种二元成对式样的词语组合。而相对的,对于现代主义喜爱的批评词汇来说——空间、形式、秩序——其显著特点是它们的对立物的不确定性。即使现代主义者对形式的依赖毫无疑问是基于对“无形式性”的恐惧,究竟是什么构成了“无形式性”——或者“无空间”、“无形式”——仍然是未经讨论和不清楚的。“形式”、“空间”和“秩序”被普遍表述成绝对物,即包含了它们类别的全体,纳入了它们的“他者”的概念。这个特征相当程度上使得现代主义的语言无懈可击,任何对批评语汇的研究必须考虑到它们的对立面。 […]
[…] 是否可以没有“直线一定要严格伸直,曲线要缓和弯曲”的区别,而是看做为同一种东西。说到“曲线”,会想到巴洛克式的富有魅力的表现或是数学上的曲线,但在此是指不属于任何一种单一的感觉。我所追求的是与“曲线”稍有不同的更加柔和的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