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从类型学观点看,城市“功能”与“形式”关系为何?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在现代建筑中,“功能主义”是最遭批判的焦点,但“功能”概念不同。建筑师和艺术家、科学家’或哲学家相似,都有一个如何在前辈的工作模式中继续工作的问题,他不可避免的继承了一个争议从生,充满玄疑的概念系统。尽管批判“功能主义”,但很少有建筑师当下不把“功能”做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不过,我要说的是,“功能”这个概念在现代建筑中的意义远未得到充分理解,它比我们想的更加重要,做为现代建筑中主导性的概念,围绕着它,我们早已生活在一个和十九世纪全然不同的概念世界中。 最重要的是,“功能”概念真正开启了对建筑的一种“非历史”的理解,尽管它的革命性由于未被充分的理论化,因为主导的理论概念过于贫乏而没有被坚持。不过,我坚持认为,现代运动好象是建筑的“品质跃升”,包括在“功能”这类仍被广泛使用,但在理论上遭受贬弃的概念,其中所有的正面价值必须重估。就城市设计而言,反省“功能”也是决定性的,围绕着“功能”这个概念,现代建筑曾经开启了一个体认建筑语言内部自足体的机会,但是,“功能城市”这个概念过于狭隘,这不能只靠扩大“功能”定义的范围或增加它的内容复杂度来解决。 在这一点上,我同意罗西的见解: 建筑不应该被约简成是完全受都市脉络所限制,由于不同的规模便产生新的意义;相反地城市建筑的意义在于每个单独的计划里以及如何成为都市人为事实的方式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