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我始终认为,雅克布逊所概述过的音位学系统的结构原理对城市设计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它即帮助我们可以超越信仰、历史事件、社会风格的差异而搜求城市结构无差别,无等级的文化愿望,也极具解放性的指出了分析一个城市建筑语言系统的基本任务:即寻求组成成分,寻求类似于音素的决定意义,但本身又无意义的空的形式,寻求城市建筑语言系统内类似于音位学的相互关联,以及进行种种空的形式序列的研究。从语言学上说,音素、音素群序列,这些都是语言结构的音位学和词态学描写的成分。 与之相比拟,城市的建筑通过结构分析,也可以分割出类似的音位层和词态层。雅克布逊所主张的音位分析的步骤也适用于词。当一个词按其功能来考察时,就被当作命名活动的结果——于是就有可能建立观察语言的各种机械性方法。雅克布逊发现一个词的自主存在是不言而喻的。它在各种语言里有程度不同的表现。与之相比,罗西在城市设计理论上的贡献也在于,他发现在一个城市的整体建筑结构中,一座建筑就像一个词,有着独立的价值,是自主的艺术事实,由于对一个建筑的“词”性元素不再是从现实的功能内容上看,而是从一个整体的形式系统上看,所以,这个词并非指每一座具体的建筑,词做为命名活动的结果,不再是象传统那样以特殊的功能内容分类,而是通过这一“命名活动”能够把现实分解为可以掌握的建筑语言实体,这就是类型的意义。而不论现实是外部的还是内部的,具体的还是抽象的,老的“代表论”式的功能主义都被放弃了,它被一种分析性的,同时也是构成性的理论所取代。不过,与语言学相比拟,把城市建筑的语言理论建立在词态学还是音位学的层面上,是有着重要的理论区别的。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于是,城市设计的语言学的比较研究又重新有了可能。罗西把城市建筑的关键介定为所谓首要元素、典范性建筑这类特殊的语言复合体的做法肯定是过于传统了。 今后不仅可以把这类特殊的语言复合体和其社会的与历史的材料相比较,而且也可以既从历时性又从共时性方面去发现和比较正统建筑语言的弃物、不纯方面的城市建筑语言系统的结构法则,正如我们经常观察到的,由建筑师设计的城市建筑大都类似于语言学中的聚合性现象,呈现出中心性,高度的组织性与控制性,而那些边缘的,自发的或不以建筑为目标的建筑大都类似于发散性的、混杂而无序的语言,但是,通过在结构法则层面的研究,城市建筑语言的聚合性与发散性都可能得到阐明。 按照比较的结构研究,聚合性似乎像是发散性的,而发散性会突然显露为聚合性的。这使城市设计有可能接近一种更加真实,充满生机的城市面貌,克服大部分是依靠粗糙直觉又往往是缺乏成效的方法,城市的本文性与现实性的同一不仅是一种理论观念,也是一套操作方法。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首先,我们在城市建筑语言研究中也遇到共时性与历时性(时间性)的问题。并进而认识到,建筑的语言材料实际上是同一个城市生活综合体的组成部分,对这种材料的共时性分析的确是得以了解相关语言的性质和特点的唯一可能方式。以至于把研究对象限定于由建筑师设计的典型作品的做法肯定是过于狭隘了,因而应该把一座城市中的一种或数种共存的建筑语言的各种特殊属性按类型编目,并对它们作共时性分析。但是,我们需要越过结构主义的“语言”阶段,不只限于研究同一的,持续的类型对象,也应扩展到歧异的,偶然的,瞬时的现象,历时性,事件性并不排除功能和结构的研究。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根据索绪尔所开创的概念,语言首先是一种形式系统,而就各语言成分在结构层面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而言,它也是一种功能系统,这里所说的功能和此时此地的现实无关,进一步说,如果我们把城市建筑看做是一种语言现象,初看起来,它似乎同样是一个表达手段的系统,它的运用始终与现实的目标有关,但从结构的角度去看,这个目标不一定是交流性的。实际上,如果我们不同时去理解整个城市的结构,就不可能明白任何一种具体的建筑语言事实,而且在这样做时,有关的建筑语言会显得更加真实。这一方法直接使我们获得了许多结构主义思想发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只有建筑师的认知主体离心之后我们才能谈到“城市的本文”,也只有在“城市的本文”的意义上,我们才能开始谈论城市的设计。“本文”念的出现,标志着结构主义进入一个更为综合性的阶段。正如结构主义从来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系统哲学,它主张从结构成分入手,超出早先那种比较粗糙的直觉性观察,而对观察对象,作具体的层次分析的方法使它必然植根于非哲学的具体学科中,因此,关于一种一般理论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文学理论的具体研究而形成的。如布洛克曼所说: 文学被揭示为一种按照社会价值体系产物的法则而不断变动的过程。每一种文学活动以及每一种言语行为的结果,都是一段本文。因此,结构主义提出了本文结构与现实结构是同一的这一影响深远的观点。甚至连某一理论的形而上学的基础,也必须被解释作是一种本文而不是个人所产生的特殊的本文结构。正是在这些结构里,而不是在别处,一套言语行为才能产生出来。于是在结构主义的综合阶段中,有两种错综的结构起着主导的作用:本文结构和话语结构。虽然二者都是被给定的(由于本文和话语决不是主观意图的单一结果),但同时也是被构成的——不再是以某位研究者的主观意图而是为决定整体和功能原则的价值和传统所构成的。这正是福柯所称作的:无作者思想、无主体知识、无同一性理论。 无并不等于没有,而是意指相对,因为当结构创造出来后,每一个成分原则上都是同样重要的。这也带有方法论上的特殊意义,就城市设计而言,一座城市包含着对结构概念的多重用法,对城市的论述也不只限于建筑学,在结构主义里,研究融化在每一门具体学科中,它既指每门学科的具体分析方法,也指共同分享的方法论原则,一个结构论述就是一种只包含着结构特性加上一个或几个客体领域或特征的陈述。对结构的科学的和非科学的描述经常交替出现,这在理论上或许不纯,但却积极对应着现实中真实关系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种种方法的作用是难分辨的——哲学的——认识论的、文学的、美学的、政治的也包括建筑学的等等。这种方法论上的相互融合取决于结构概念的渗透性,即内容的相对性,并指赋予形式的和关系的因素以优先的地位,因此我们可以谈论一个从容启示的概念世界,从文学到美学、到艺术、到哲学、到建筑学、到城市设计自由的跳跃,正如巴尔特所说: 由于结构主义既非一个学派也非一个运动,因而没有理由把它局限于科学思想。人们应尽可能设法在一个不同于思索性语言的层次上,尽可能广泛地描述它(如果不是给它下定义的话)。...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就象罗西强调城市的整体事实与其说是客观的、历史的,不如说是人工的,关于“结构是强加于客观事实的另一种理智系统,或最终是由主体创造出来的说法,也特别容易招至误解,就象当年托洛斯基针对形式主义主义者提出的艺术形式的异化原则,以为这意味着艺术家从此可以为所欲为一样。实际上,这主要缘于结构主义关于主体移心化的思想往往被忽视。并特别不愿意被人们所承认。 就城市设计面言,结构的发掘有赖于主体,即观察者的观点,但结构在集体性意义上的可理解性,也取决于主体的撤退。布洛克曼这样评价这种“离心化”在结构概念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的确,结构主义的思想方式可以认真地被看做是达到一种离心的思想方式的尝试。我们还记得尼采说过:“哥白尼以后,人从中心位置滚向一个X。”各种唯心主义知识理论的固定起点——主体——被取消了;离心者在必不可少的关联域中(语境的上下文中)即在每一种,就其敢于暴露自己的范围内,进行自我质疑的思想方式中,表现了出来。一切关系的中心不再是预先确定的了;它在系统内部不停地改变。做为系统的一个先前的部分,它本身参与了系统。在这方面语言学帮助我们了解到,一个系统的个别成分,只有通过它与一切其它成分的对立关系才能确定,这种情况甚至于也适用于那种成分,即系统被它认知,它是整体的表征成分。 这段话最后一句的后半句是说:这种情况也适用于认知者本身。就是说,思维主体在认识论上不能居于哲学思想的中心地位、绝对地位和稳定地位:任何“中心”只是暂时的和相对的。结构主义标志着“旧信念的结束”(尼采语,它导致“西方道德和真理观念的自行中止”)。这使我们理解了罗西在城市设计中强调集体性价值的深刻含义,在当今的城市中,每一座建筑都力图把自己当做中心来处理,在这个预定的中心背后,隐藏着一个理论上无所不知的观察者——建筑师,这种自我中心的态度,使得任何自称客观的体现了建筑功能要求的说法都令人生疑,因为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中心瓦解着做为同一性与复杂性并存的城市整体,处处都是中心,都是固定的中心,所以城市变成没有中心的了。而“主体移心”一方面把个人与社会关联域的关系看成是词与其上下文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认为思维借以进行的语言不仅是社会性现象,实际上也只具有社会性存在,正如巴尔特所说,人不能处于语言之外,不过人或许可能把不可能的事诉诸语言、对语言进行戏弄与虚构。罗西认为类型不能创造或许不能称错,但认为类型不能混杂则把主体不仅移心,干脆取消了。...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在《城市建筑》一书中,罗西认为城市的历史将可以做为城市设计的材料,但他指的不是编年史,也不是基于不同意识形态对历史所做的解释,他指的是能够反映对城市历史整体性理解的结构规则与成分,即一种“理论”的历史对象。在这层意义上,他的想法显然与列维·斯特劳斯的见解非常接近。列维·斯特劳斯强调要区分三种不同的“历史”概念,即人的历史活动本身,历史学家所写的历史、以及哲学家对前二者所做的解释。他认为正是由于人们把这三种不同的“历史”概念混淆的结果才造成一种假象:似乎真存在客观的历史。 巴尔特也说,客观是存在于“可理解性”内的。列维·斯特劳斯在《野性的思维》一书中对历史的统一性和客观性大加抨击,他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历史时间制”学说,按照他的理论,历史时间可以依据不同的时间单位(时、日、月、年……千年)加以分割,这些由不同的“时制”切分的历史过程各属于不同的历史序列,所以一般所说的“历史”就是“多个历史领域中的一种非连续性集合物,各领域均有其固定周期和区别前后关系的信码化规定。” 在我看来,瓦解统一性和所谓客观化历史的也可能是文化上的区别,例如,传统中国的时间观就有人认为是以“时刻”来切分的,所以它在体验上呈现出片断化的,特别缓慢、悠长的节奏,进一步说,这种不同时间路向共存的时间制也可能反映在一座城市中,甚至一座城市建筑中,博尔赫斯在他那篇以中国园林为主题的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中,就提出过在一个建筑场所中不同的时间如何时以建筑的类型方式并存体现的精妙的时间理论。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把结构与事件割裂,这种立场在罗西的《城市建筑》一书中体现的相当彻底,表面上看,他关注的城市整体事实是空间的而非时间的,是结构的而非事件的,是持续不变的而非暖昧偶然的,这都明确的把他的研究归入了“语言”阶段的结构主义思想之中,矛盾的是,罗西通过这种非时间、非历史的态度所要强调的,恰恰是传统城市的价值,他对城市整体结构的强调,恰恰主张结构分析应从具体成分的分析入手,这使我们不能把他的研究简单的等同于所谓的静态研究。另外,我坚持认为他的城市设计思想属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范畴,正在于他并非把结构当做一种预先设定的可资利用的框架或一套方法,而是体现在他对一种人为的理智系统的自觉运用,以及在具体的建筑问题上的精确的结构分析,他也称这为类型分析。 事实上,在这种分析之前,结构主义语言学充其量只提供了一种理智原则,并提示分析应从哪里入手,我们所说的那种结构,以及做为结构成分的建筑类型的呈现均取决于分析的过程,而非预定标准然后去予以解释,就像先有迷底然后去解释迷面是如何构成。 所以说,恰当的结构主义分析过程,恰当的城市设计中的类型学不承认超系列或亚系列,如同在具体的研究中既不承认有一种在上的哲学也不承认有一种潜藏的秘密。进一步说,任何与一种绝对同一性的逻辑系统联系在一起的东西都可疑的带有历史主义的成分,所谓做为最终认识目标的非时间性的规则总体,并不意味着是静止的,毋宁说是指非单一时间的,就象我们无论在光辉城市还是花园城市的模式中所见到的。同时,它也强调了一种基本原则,即在研究像城市这样的集体性社会现象时,要在可观察的表面结构(由归纳法得出的社会关系或建筑的空间关系)和只能通过模式说明的深层结构(潜在结构)加以严格区别,这不仅意味着二者分属不同研究层次(城市表面现象的观察与现象固有结构特性的理论陈述),两者不能混淆,也为城市设计的“理论”提供了一个评介标准,我之所以特别重视罗西的著作,首先就在于这是城市设计领域里少有的几本“理论著作”之一。 罗西关于城市设计的结构主义思想反对的是历史主义,但不是历史,城市集体性的结构事实不被看作是连续性的发展,不同阶段的结构各自被看作业已完成的有结构的整体,因而就可以把它们共时态的加以比较,不同的成分与结构则各有不同的时间性与发展路径,这是罗西提出城市应分为不同步的,非连续性的,并列发展的区域的理论基础。在城市的现实中我们体会过各种并存的时间,它的多样性是城市结构多义性、多值性、矛盾性与复杂性的重要源泉,但经过更新改造的市区,往往只剩下一种时间感,这不能不说是城市设计的失败。...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如果说,城市像语言一样包含着某种结构概念,并且会因文化的不同而有显著差异,那么至少有一个共同点,即我们虽然可能在理论上假设-演译一种纯粹的逻辑结构,一种城市规划的元语法,但在实践中,我们不可能摆脱结构概念的多义性与多值性,正是这些特性使城市充满生机。所以,任何假定同一性的城市整体的逻辑结构概念总是不得不依赖于对那些设计时被用于有关建筑师作品中的结构概念所做的精确分析。当我们说一个城市有着出众的整体结构感时,我们实际上在谈论的是一组异形同构系统。而一个有着出色的城市感的建筑师,他至少需要这样一种能力,即把一种结构概念与多义性与多值性之间的矛盾性,从大的草率性计划一直贯彻到每一个细节之中,异形而同构,这种城市的构成无论是传统的城市规划还是拘泥于一座建筑本身的建筑学都无法做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谈到用基于一种结构的思想的城市设计理念去同时改造城市规划与建筑学,但就只有和结构概念在每一个具体的建筑作品中的精确分析联系起来才能体现其多义性与多值性的特点而言,城市设计无疑是更适合于建筑师来做的工作。他应具备这样一种观念,即一座城市的首要问题即是它的结构问题,而一座城市的结构可以定义为成分间和基本过程间的一个关系网:我们平常所说的一位建筑师对城市的结构性体验或直觉观察,实际上是说这种结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是建立在一种瞬时测定或估价的可能性上的,所以,城市设计对一座城市的结构描述既不是预定的框架,也不是一种单一不变的逻辑体系,或者某种往往只体现在平面上的“创造性构图”,它只会是一临时性描述,不过,这样一种临时性描述并不排除上面谈到的从结构上规定基本过程的可能性(如我们在光辉城市或花园城市的模式中所体会到的),也不排除关系网的边界,异形同构的边界依赖于观察者观点的可能性,这使我们理解,为什么那些富于魅力的传统城市给我们的结构体验往往不是和我们所习得的那种连贯的结构相联系,而是和一群姿态各异的,让人欢欣的片断联系在一起,一座座建筑之间更多的直接并列在一起,打破了我们关于建筑学的基本认识,但无论是在类型上,还是功能上都有一种不易理解,却又很密切的相似性,因为无论如何,只要城市中的各种建筑成分共同构成一个整体,就会产生有规则,有秩序的组成的结构。不过,尽管我们强调把结构投入城市设计,是一种特殊的体验,而用结构方法去研究一个对象,如果它不那么复杂的话,从认识论上就容易得到阐明,但是,城市远较我们认识到的复杂,如同当繁复的神话学被选作结构主义方法的对象时,我们发现复杂性增加了,在一个作为整体(即作为一个结构)来看的城市里,空间的、时间的、持续的和瞬时的秩序现象,经常相互转换。 如果我们停留在结构主义的知识理论中,具体来说,如果我们在城市设计中只限于研究那些使城市建筑作品是可理解性的结构和语句,就谈不到如何来处理这个关于复杂性的问题。大体上,我们可以把这个世纪的结构思想史划为二个阶段:分析阶段和综合阶段。前一阶段以结构主义意义上的“语言”为核心,它的基本原理是和城市设计中如何处理历史传统的继承以及如何全面体现城市现实的多样性与真实性特别有关的,尽管结构一词总是特别容易引起某种独断论的误解,例如,李幼蒸就这样评介结构主义的“反历史主义”: 结构主义按照索绪尔语言学的概念主张,在一切领域里都是共时态重于历时态,共时态就是横面的静态的结构,历时态即纵向的、动态的事件系列。世界是在时间过程中存在的,但他们竭力贬低具体事件、变化、过程的基本存在性,把它们说成是表面现象,是非本质的,不能成为认识的根本对象,认识的最终目标是发掘决定事件过程的非时间性的规则总体,即‘结构’。所谓‘理论’即对这一结构的认识,对事实的论述本身永远不成其为理论。事件与事件之间在经验上的联系是偶然的,是不值得多考虑的,而结构是加于客观事实的另一种理智系统,它至少被一些人说成最终是由主体创造出来的。 李的这段论述可以说错的离谱,但大致点到了“分析阶段”或“语言阶段”的结构主义思想的基本困难:即无能处理结构与事件的矛盾,问题是,就这一阶段的结构思想而言,它并不把这看成是一个理论问题,并且其理论上的主张也远非“非历史”或“非时间”那么简单,而把结构与事件的矛盾看成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则是在1965年以后,巴尔特、福柯、索莱尔和德里达所发表的著作使结构主义进入了一个更为综合性的阶段。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尽管现代建筑在城市研究方面,由于注重非“复写”性的创造面呈现出思潮迭出的面貌,但就主导性的“基本模式”而言,却是种类有限的。对此,拉斯慕森曾做过清楚的说明:“花园城市和光辉城市代表了现代建筑中的二种主要的当代样式。”这种意见是针对现代建筑的整体而言的,就对“整体性”的关涉而言,我认为罗西主张的“类型城市”可称做第三种基本模式。通过对这三种模式进行比较,我们可以加深对所探讨的以“结构”或“结构方法”为研究志趣的城市设计思想的理解。 在现代建筑的各种思潮中,“整体性”可以说是一种不言而喻的普遍观念,也是“结构”概念的一个属性。一般而言,“结构”一词能引起某些一致的联想,例如,认为结构就是一种关系的组合,其中部分(成分)之间的相互依赖,是以它们对全体(对整体)的关系为特征的,但这种说法所包含的意思太少了。上述三种当代城市的基本模式,都有着某种整体性,可以做此类泛泛的解释,却无助于说明它们在本质上的区别。如果用一句概括这三种基本模式的区别,即在于它们各自包含的结构概念如何处理一个结构概念被假定的同一性与包含在这一概念里的真实关系的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换句话说,即在于它们各自对现实的态度如何。稍微回顾一下历史,我们就会明白,现代城市的最大恶疾:支离破碎,并不是现在的现状,像花园城市与光辉的城市这类模式提出之时的欧洲,传统建筑与现代工业化建筑的混杂,自发的建筑被成片的地产开发取代,其城市结构与整体意象的混乱与当下中国的城市状况非常类似。另外,传统的西方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城市的周边,以大众住宅为主的区域,则始终处于次要的地位,城市的历史性体现为一个象征性事物在其中有特定所指的世界。所以,无论是花园城市,还是光辉的城市,都包含着一种对城市进行整体性整合与变革的理想以及一种完美主义的美学,直接体现在住宅建筑在这两个模式中的地位,意图使原本等级低下的住宅纳入比较复杂的都市系统,使低收入区的生活在建筑的解决上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使之能加入对现代城市的未来懂憬,从结构形式上,即反映在一种平均主义的成分等价之上,这里面包含着一种道义,一种价值,尽管不免过于天真,不过却一直主导着现代城市设计的走向。 就其正面价值而言,首先,正如罗西所言:“花园城市和光辉城市似乎是仅有的二种住宅模式能够与城市意象产生明确的关系”的模式。为城市设计假定了一种理论模式意义上的高度,换句话说,以城市整体结构的角度去建造建筑,这种对城市设计至关重要的观点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坚持和发展,在实践中,这两种模式要么被用来发展非城市化的社区,脱离城市,如我们通常建造的住宅小区,几乎不与城市发生关系,只朝向社区的内部发展,要么企图以强烈的建筑造型意象粗暴的强调都市效应,而在区域结构上则与城市无关。造成这种结果的因素很多,不过,在论文的讨论范围内,我将集中研究花园城市与光辉的城市在模式思想上的缺陷以及其所运用的“结构”概念存在的问题。 其次,花园城市与光辉城市另一值得继续的正面价值即在于它们都是理论化的,也是能够在实践中有效操作,并能得到现代建筑业的组织与技术上的支持,归根结底,它们都包含了这样一种认识,无论是一座建筑、一个城市、一个神话、一种理想、一种哲学思想、一种科学理论——它们不仅有一定的内容、一定的功能而且也为一定的逻辑组织所决定。这一组织表明了这些现象的逻辑前提和共同成分,否则这些现象不能具有一个统一的共同尺度。于是,像“系统”、“结构”这类概念就成为可运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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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聚合体和组合段这两个成对的概念也是由索绪尔提出的,后来成为结构主义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被称为语言结构的两根轴心)。 组合段指话语中的成分依一定构句规则所组成的相互邻接的整体,其中每一成分都受其语境的制约。组合段中的诸成分具有实际的“并列性”。 聚合体指由具有某一种类似性,因而可于组合段内某一位置上互相替代的成分共同所组成的(潜在的)集合体。聚合体中的诸成分具有潜在的相互“替代性”。 重要的是,聚合体中成分的可替代性是受组合段规则制约的。...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区分性原则:索绪尔说语言中任何一个词与其它词的区分都赋予它一种“区分形式”。使一个词与其它的词(特别是关系最近的词)分开来的区分作用赋予该词以同一性(身份)。区分作用是系统性的,因为它由语言系统所控制。他说,语言是词的集合,这些词彼此之间从声音上和概念上被系统地加以区分了。他又进一步明确说,语言其实不是被区分的词的集合,而是诸区分作用本身的集合,功能指的就是这种区分作用,所以说语言只是一种“形式”,“.…一个语言系统就是一个连带着观念区分系列的声音区分系列。” 如果说这是一种形式主义的语言观,它的主题就是秩序。具体而言,区分作用是发生于聚合和组合的两种关系中的。区分作用概念后来成为一切结构主义研究的基本工具,并被外推到许多非语言领域。我们已经谈到过,形式主义的分析手法是“形成”和“变形”,结构主义则是“切割”和“编配”,它们围绕的中心就是清理出一种语言根据聚合与组合原则发挥作用的“区分形式”,即词的聚合体和组合段,那么,什么是聚合体和组合段?
34.雅克布逊的音位系统构造原理与城市建筑语言结构分析的起点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雅克布逊属于最早的一批音位学家,他不仅概述了音位学系统的结构原理,并把这种原理用于诗歌语言的分析。分析音位系统的基本任务是寻求组成成分,即寻求音素,寻求语言系统内的音位学的相互关系,以及进行种种音素系列的研究。这些都是语言结构的音位学和词态学描写的成分。 雅克布逊把自己的研究叫做功能音位学:它把握声音和意义的关系。进一步,又分解出两个“层次”——音位层(区分意义但不包含意义的单位层次,即音素的层次)和语法层。音位层是不可见的,抽象的,理论性的,但音素本身却是具体的,物质性的。与传统语言学以音辩义的研究不同,音位学强调的是结构性的关联,服从的是区分性原则。那么,什么是区分性原则?它在结构分析中的意义何在,效果何在?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从城市设计的角度看,这种观念的转型也是至关重要的。换句话说,现代建筑学的发展,正是对纯粹的形式主义和教条的功能主义的克服,使得城市设计,一种把建筑作品放到更广泛的背景中考察的思想成为有意义的研究课题。广义的说,首先,我们认为城市是由各类语言活动共同创造的人为事实,借助于现代语言学的思想,特别是符号学思想和方法,我们试图使得通常被划分为纯艺术语言(诗、文学、绘画、雕塑、戏剧、电影、建筑学),实用言语(语言的或非语言的实用建构)或不定形的情绪言语的复杂的语言活动,可以按照一种共同的结构的尺度加以分析。 城市设计首先是一种价值观的设计,建筑尽管在其中发挥着也许是最重要的作用,但并非是唯一的作用,毋宁说它只是同一生活综合体的组成部分;其次,我们不会忽略各类语言的或非语言的类似物的特有区别,但是在一般性的观念层次上,它们都可以和纯粹的语言系统进行比较,建筑学与其它纯艺术学科进行观念融通的主要障碍就是它的实用性,即它不可避免的包含着人的行为结构,但如果我们把建筑学和其它各门艺术一起纳入语言学的范围内思考:就会发现,功能的实用性也就是语言的可交流性,我们不仅在实际中使用城市和建筑,我们也同时对它从观念上进行解释,所谓功能的现实性与实用性,不过是看它是否符合当下的意识形态主导的价值观与日常生活固定化的习常法则,是否符合不断在变化着的特殊的目的与要求,但是,语言学的研究告诉我们,语言做为一种系统,其目标不一定是交流性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一种暂时约定,对于一种固定的法则与对它的表达所形成的作品,各类艺术作品,传统上进行解释,审美并按规则的使用,但是对于一种其本身也要被构成的结构系统,新的观念是去实验、体验并去创造性的理解。现实性是一种神话,审美不过是一种语言事实,我们需要一种摆脱了特殊目的约束的功能方法,而且这样做时,有关的语言会显得更为真实;这一功能方法和此时此地的实际用途无关,而是对相关语言材料做同时性的分析,这也是许多结构主义思想发展所特有的原则。 于是,我们遇到了共时性和历时性的问题。从建筑学的角度看,历时性指的是建筑语言随着特殊的功能变化不可避免的改变性,而同时性则指的是建筑语言的形式系统相对的不变性与稳定性,这也涉及索绪尔最初所做的语言和言语的重要区分,我们现在说语言的潜能与现实社会中的具体实行。语言的功能方法就是特别注重语言的潜在形式的分析,并认为它是同一生活综合体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对这种语言材料的共时性分析的确是得以了解相关语言性质和特点的唯一可能方式。但是,我们需要越过日内瓦语言学派的界限:历时性并不排除功能和系统的研究。反之,如果没有这种研究,历时性的观点就不完全,正像共时性没有历时性也是不行一样。在城市设计研究中,这种功能方法的运用,使得我们不仅可以把特殊的城市语言复合体和其社会的与历史的材料彼此加以比较,而且也可以既从历时性又从共时性方面去发现和比较语言系统的结构规则。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克服大部分是解释性的和往往是缺乏成效的方法,即孤立地或充其量作为一种隐弊的机械论的结果。 不过,把城市建筑当做一种语言,对其结构法则进行研究,的确是相当困难的,真正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建筑学工作非常罕见。因为结构并非是一种可以依靠的在分析材料之先的框架,很多人甚至连分析的起点都难以找到。因此,我可以理解,为什么格雷夫斯听到罗西的死讯会如此悲痛:“我认为,罗西是当今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寻找一种可以称之为建筑元素的建筑师之一。”从罗西的《城市建筑》一书来看,尽管研究还是相当初步的,但他不仅自觉的运用结构语言学的思想和方法,而且他也为自己找到了分析的起点——城市建筑的类型。当然,罗西对类型所下的定义可以争议,但基本上是准确的,即类型是一种语言学的潜在事实,类型与建筑的关系是潜能与实行的关系,因此,一座实行了的城市建筑就同时是记号、结构和价值。必须强调,罗西所运用的方法更接近于形式主义的方法而不是功能的方法,但就二者都是分析的和构成的方法而言,与我们所习惯的传统的解释方法几乎截然相反,即没有前提也没有一个可以预先把握整体的框架,实际上,传统的理论要么在作品之前就划定了结果,要么在作品之后进行解释,真正的分析非常少见。而从传统的研究立场看,分析几乎就相当于一种艺术实验,因为它声称连方法也要随分析定,并且直接从细节入手,罗西在《城市建筑》一书中始终围绕类型与城市建筑的关系讨论,最终也没有一个哪怕是理论上的总体城市设计的设想,甚至连足够大的片断也没有,以至很多人根本不认为这是一种城市研究。在我看来,罗西的做法体现了理论立场的坚定,城市的价值体现在语言性的建筑类型之中,而不是体现在随社会意识形态风尚变化的所谓现实性的实用之中,现代城市已经深受那种整体设计,整体变化的机械决定论之苦,他所倡导的局部解决论既是符合城市发展的事实的,也是少有的能对实际的创作产生有效影响的理论,因为这种理论本身包含的分析技巧与实际的设计技巧非常相似,类型区分功能,但本身并无固定功能,区分意义,但本身并无意义,它和现实的关系是间接的,但它本身就是一个可以独立存在的实体。这与结构语言学中的音位学系统的结构原理在观念上和方法上都是一致的。就索绪尔以后的现代语言学而言,在区分了语言和言语之后,在认识到语言的能指(形式)与所指(概念)之间的约定性,任意性关系之后,在由此宣布语言实际上是一套独立的形式系统之后,音位学首先得到了发展,那么,什么是音位学系统的结构原理?它的影响,会使我们把什么看做是城市设计中建筑语言的分析起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