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与社区结构
层级 | 特征与功能 |
---|
城市规模 | 15-19世纪,帝国城市规模远超同期欧洲,如伊斯坦布尔1550年人口达45万,1830年代已破百万。 |
街区(Mahalle) | 按宗教、职业划分,穆斯林、基督徒、犹太居民各自聚居;清真寺、教堂、犹太会堂为社区中心;由伊玛目、卡迪、长老共同管理税收与治安。 |
城镇布局 | 中心:清真寺、市场、公共浴堂、驿站;外圈:密集小街巷与花园式住宅;再外:公墓与果园,形成“同心圆”格局。 |
二、商业与手工业体系
类别 | 角色与运作方式 |
---|
大巴扎(Kapalı Çarşı) | 伊斯坦布尔核心市场,18世纪已拥4000店铺,按行业分区(金银、地毯、皮毛等),夜间封闭,兼具仓储、金融、社交功能。 |
贝德斯堂(Bedestan) | 城内封闭“金库市场”,专售贵重商品兼作国库粮仓;吸引外商,提供保险柜与住宿。 |
商人 | 分“本地小商贩”(esnaf,受行会管控)与“远程大商人”(tüccar/bazirgan,专营奢侈品、进出口),后者常与宫廷、瓦克夫合资。 |
行会(Esnaf) | 17世纪伊斯坦布尔有1100余行会、8万工匠;三级阶梯:学徒→帮工→师傅;固定人数、世袭岗位、统一价格、互助丧葬、培训学徒;国家通过行会征税、募工、维稳。 |
市场监督(Muhtasib) | 巡检度量衡、价格、道德,可当场处罚欺诈、缺斤短两;公开羞辱作弊者:戴枷锁、敲铃铛游街。 |
三、农民与乡村社会
维度 | 内容与特点 |
---|
土地制度 | 87%耕地为国家所有(miri),农民世袭耕作不得买卖;须向蒂玛利奥(Timariot)骑兵缴纳什一税及22银阿克切“户税”。 |
村庄结构 | 聚落紧凑便于防御;清真寺、咖啡馆、磨坊、墓地为公共空间;由德高望重的“村长”代表社区对外交涉。 |
居住与建材 | 安纳托利亚:泥砖平顶屋;巴尔干:石砌两层斜顶;埃及:棕榈枝屋顶、泥拱顶;所有房屋冬暖夏凉,家具极简,被褥席地而卧。 |
性别分工 | 男:外耕、赶集、应对官吏;女:内管、饲养、纺织、育儿;寡妇无子则土地被政府收回。 |
教育 | 男童在村学背诵古兰经,女童随母学家务;极少数聪颖者入城深造成为乌莱玛。 |
四、公共生活与设施
设施 | 功能与社会意义 |
---|
公共浴堂(Hammam) | 男女分日或分堂;既是清洁场所,也是女性社交、议婚、听音乐的“俱乐部”。 |
驿站(Han/Caravanserai) | 正方形围院,楼下拴畜储货,楼上客房商号;免费开放,夜间锁门,由“驿长”看守;汇聚穆斯林、基督徒、犹太、波斯、中亚商队。 |
宗教与教育 | 清真寺兼学校(mektep & medrese),向男童提供初级宗教教育;乡村宗教节日(圣纪、主麻)打破劳作单调。 |
五、经济互动与城乡关系
互动链 | 描述 |
---|
原料—加工—销售 | 乡村提供羊毛、棉花、皮革→城镇行会加工成布匹、器皿→巴扎批发或出口欧洲;国家通过行会征调军需品(靴、帐篷)。 |
市场城镇 | 农民步行一日可达的“周五市”出售余粮、购农具、盐、布匹;镇上有税吏、法官、小驻军,是乡村与中央的连接点。 |
资本合作 | 富商与瓦克夫、帕夏合伙“穆达勒巴”(Mudaraba)投资商队、海上贸易,利润分成;犹太商人因多语优势成欧商代理。 |
六、总结性一句话
奥斯曼帝国通过“宗教—职业”街区、行会—巴扎网络与国家监督,将多元族群的城市生活与自给自足的乡村经济紧密编织;农民固着于国家土地,工匠与商人则在城市行会和市场中创造财富与秩序,形成了前现代世界罕见的城乡共生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