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结构语言模式是中性的吗?它所声称的与现实的类似性是真实的吗?它是严格的、形式的唯理论吗?形式是否也担负着某种社会责任?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在对城市的读解中,理论模式的重要性,通过比较罗西的城市建筑理论与凯文·林奇的城市意象论就可以清楚的看出来,基本上,我对林奇的理论抱一种批判的态度,但这并不妨碍我认同他在理论上的贡献,在强调从城市的现实出发,而不是从理论教条以及科学神话出发这一点上,罗西与林奇是一致的,在研究中,这一点的重要性,在当下城市设计实践中,只要看一下那种粗鲁的建造方式的广泛性,就可以体会。林奇理论的另一重要性,在于强调意向性建构在城市研究中的根本作用,试图以一种更科学的概念系统改善“城市形态”这种对象在实践中难以运作的弱点。与之类似,罗西提出:“集体性记忆”在城市构成中的根本作用,这可以看作是意向性,的另一种说法。但是,造成罗西与林奇在理论上的区别的,首先即在于这个“意向性”概念。

法国学者保东区别了二类意向性概念,一类是其中结构概念使用在意向性上,这主要对城市构成一种意义性的解释作用,而另一类是其中结构概念使用在效果上,它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构成性的。第一类意向性用法的例子在哲学、社会学、格式塔心理学等学科中都可以看到,它让人想起有机体构成,并且事先在有结构和无结构的群体之间做了区分,林奇的理论大致属于此类,他对研究者现场体验的强调可以与法国现象学家梅罗·庞蒂的身体性结构分析做比较,身体性(Corporeslity)是梅罗·庞带在其《知觉现象学》中的基本概念,大意是:个人自己的身体首先是世界种种透视景的焦点,而每一透视景都关涉到其它可能的透视景,这些透视景与我们注视他人身体时所意识到的其他人的透视景相吻合。他说:“正是我的身体觉察到了他人的身体,并且发现了存在着某种好象我们自身意向奇迹般的延长了似的东西……,所以正如我身体的各部分共同构成了一个系统一样,他人,身体与我的身体也是一个单一的整体,是同一现象的正面和反面……。”上述这段话一定让很多人联想起戈登·卡伦著作中那些关于意大利古城的可爱的透视草图(见卡伦著《城镇景观》),让人意识到,透视首先不是建筑的表现手段,而是一种观察,世界的手段,总带着一个出自认识主体的焦点,不过,卡伦的过人之处在于,他的那些透视草图带有某种互相关涉的性质,似乎是个人意向往他人的延长,因为他总是明白透视为观察预先确定了一个中心,即观察者,所以他通过在城市内部不停的变动位置,使这个中心不再是预先确定的,它在城市由建筑构成的上下文中不停改变,作为系统的一个先前的部分,它本身加入系统之中,正是通过这种有趣的方式,卡伦的透视可以说不是关于建筑单体研究的透视,而是关于上下文语境的城市设计的透视,单体建筑往往是不完整的被纳入景框,整幅透视图则优美且富于诗意。但是,这种方法也极易误导建筑师,很多受林奇影响的人都试图在城市中把卡伦关于上下文的透视图象组织在一幢建筑上,高低错落,丰富有加,建筑师所没有注意到的是,卡伦透视中的每一幢建筑,仔细斟别,往往都简单质朴。同样,林奇的研究尽管把对建筑的单体研究扩大到上下文语境,但仍然停留在经验样式上,过于表面化,它看似与现实吻合、也易于模仿的性质误导了更多建筑师:至于林奇试图给“城市形态”赋予一套科学的系统概念,使之更理性化、更能用于实践的方式,则可以与卡尔纳普的世界逻辑构造的概念相比较,“世界的逻辑构造”是卡尔纳普于1928年发表的一本书的书名,他打算依据怀特海与罗素所著《数学原理》的精神将经验概念的全部领域纳入一个推导关系系统。他称此系统为经验概念的“构成系统”,其中一切概念都需由基本概念构成。现象客体的构成完成后就进行较高层级概念的构成:知觉世界、物理世界、其它心灵的世界和文化客体世界。但后来他本人已对此方案持异议,认为不可能通过定义把一切较复杂的经验概念还原为其它概念(如心理性向和科学理论)。同时,他认为必须放弃这种个人心理基础的原则。可以看出,林奇归纳意向城市五点的理论构造与早期的卡尔纳普相似,而从个人心理出发的原则是现象学与结构主义共同批判的对象,换句话说,林奇也讲结构,但是他的透视最终摆脱不了他个人身体这个焦点,他所说的城市结构不是就其本身,而是在它与群体、有机体、世界和身体性的联系中被考察的。他的结构概念的用法的逻辑形式主要是外在区分性的,外在区分性是他的五点定义的逻辑基础,例如他的“可识别性”概念,而城市的上下文就是使外在区分性成立的必要条件。

如果把罗西的城市理论与林奇的理论相互比较,或者把列维·斯特劳斯或乔姆斯基的分析与梅罗·庞蒂或卡尔纳普的分析加以比较,那么,前者的分析中结构与上下文(content)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运用更加有效。罗西的研究是真正关于城市意向结构本身的研究,他读解城市,用理论去实践城市依据的理论模式,主要是从列维·斯特劳斯那里间接借鉴的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模式。前文说过,罗西采用的是早期模式,即1968年以前的,这一时期的结构主义者主张,结构是万事万物基本的存在方式,尽管每一位结构主义者对结构概念有自己的特殊理解,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结构定义上的整体性、转换性、自调性,而如法国著名解释派哲学家保罗·利科在1960年代初判断的:“我们知道,结构主义是把(结构)语言学模式应用于人类学和一般人文科学”。在共同的方法学原则中,现在我们再一次更具体地指出这个共同特点所包含的两个中心概念,就是“结构”与“记号”。因而结构主义可以说是注意结构与记号问题的研究。让我们看一下法国权威的结构主义研究者F.瓦尔的一句话:“任何学科的任何部分内容均可看做是结构主义研究,只要它坚守能指(signifiant)所指(signifie)型的语言学系统并从这一特殊类型的系统取得其结构”。这是一个很精密的,也是很谨慎的“定义”。他在一句话里指出了两个基本概念,一是由能指与所指所表示的记号概念(因而就是一个索绪尔系统的概念),另一个是结构概念,但却是与前述记号概念相联系的结构。这个“定义”是为了突出法国结构主义的索绪尔语言学的传统,并将其记号和结构(在索绪尔时代的学术术语中又叫做“系统”)作为法国结构主义特点的“公分母”。瓦尔的目的是要提醒“记号”和“结构”在这里主要是“向内看”的,但在考察其外部关系时,索绪尔型的“记号”与“结构”与其它类型的“记号”(如罗西的城市建筑的“类型化造型”)和“结构”(如罗西的结构性的城市人为事实)实际上也处于密切地相互作用之中,因而瓦尔的上述“定 义”是最“窄”的定义。而在法国结构主义研究中,围绕着结构与记号概念组成了一个颇为繁复的概念联系网,其中尤以“记号”概念为重要。我们论述到这里是为了一个在西方通行的双联词“结构主义–符号学”,李幼蒸先生就此论述道:

长期以来之所以要用两个学科名词来标志一种统一的研究活动,大概看有三种理由:

(1)首先,这种联用法强调‘结构主义重视记号问题的研究”:

(2)之所以不用一单一的学科名词来标志兼具结构与记号两方面内容的研究,是由于记号研究本身涉及更广泛和更丰富的领域,其中很多方面结构主义并不关心(如系统论、信息论、优化论这一统称“三论”的中国式发明);

(3)结构主义也包括了许多与记号研究无关的内容(如阿尔都塞对马克思著作的结构主义解读)。

于是“结构主义——符号学”就指大体同时涉及两个学科领域的研究活动。而“符号学”,就是结构主义所研究的人文科学的基本方法学。法国女符号学家克莉思特娃说:“符号学是研究人文科学中能指系统的科学的方法学,因而把社会历史实践看作记号系统”。列维·斯特劳斯则说:人类活动的任何方面都具有被用作记号或成为记号的潜在可能性。因而社会活动或文化就被看成是本质上的记号活动,也就是说,人总是“用一套行为记号系统来意指另一套记号系统”,而意大利符号学家者艾柯干脆说,记号就是“任何那种能被看作在意指作用中代替另外一种东西的东西”。符号学家罗兰·巴尔特对于这种观点也许说得最为明白:“总是存在着记号系统,第一个系统是指示平面,第二个系统是……含义平面,因此我们将说一个被赋予含义的系统是一个其表达平面本身是由一意指系统所组成,而语言就形成这个复合系统中的第一个系统”。按此观点,社会现象与社会绝不是客观事实与这些事实在思想中被动的反映关系,而表现为复杂的文化记号层次之间的那种“能指’、“所指”、“含义”之间的无穷连环作用,研究社会与人文现象必须细致地分析这些不同的记号层次,弄清它们的关系,就是要人们在“事实”与“意义”之间作出细致而有条理的区分,区分来自记号成分间的对立,而结构主义–符号学关心的不在于与什么对立,而是怎样对立的问题,也就是一个有关形式(能指)而非实质(所指、事实)的问题。我们之所以说罗西的城市研究是结构主义-符号学型的研究,在于他一开始就把城市看做一个整体性的记号系统,也就是他的所谓“城市做为一个整体人工艺术品”的假设,他要求建筑师直接看到的不是行为体验式的经验事实,而是“整体性的城市人为事实”;他研究的第一步就是区分出城市结构的基本成分:记号。他称之为类型化造型,且其具有相对于功能变化的恒定性。所以,类型形式与特定时期的功能间的关系,即意义,变成相对的与不确定的,这实际上是坚守着索绪尔式的“能指”与“所指”概念,城市的类型学研究也就是城市结构中的记号的能指研究。

罗西城市研究的另一突出特征是在于,基本上,这是一种“向内看”的研究,首先,就其关注结构本身而言是向内看的,这也是结构主义者的典型作风,其次,就其试图在建筑学本身之内论述而言,他是向内看的,这提醒我们,就结构主义一符号学致力于形式面上多学科在方法论上的融通而言,符号学是相对中性的,但是,不理解学科的内部边界而去追求融通,在学术上也是危险的。罗西的出众之处更在于,在《城市建筑》全书中,成功的把符号学的语言学术语转化为建筑学的术语,尽管还只是初步的,但却是开拓性的。罗西的研究真正的结构主义性质,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他坚持结构是通过“成分”的分解,借助模式导出的,因此具有构成的性质。结构的这种生成性,从语言学模式上,主要得自美国语言学者乔姆斯基的贡献。乔姆斯基是继索绪尔后第二个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人物,他对法国结构主义者的主要贡献在于从表层结构向深层结构还原的具体机制。至此,我们可以概括结构主义语言学中的结构模式的基本要点:

(1)结构具有系统的特性,其中任何一个成分的变化都要引起其它成分的变化;

(2)对于一个构成了的模式可以排列出同类型的转换系统。

因此,所谓理解一个对象,就是了解它在所属的系统中的“位置”,也就是它与其它相关对象的各种制约关系,这就是该对象的“意义”。结构有导出的和基本的之分,或表层结构可依据转换规则变为基本结构。这种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区别特别被1968年以前的结构主义者所坚持,《城市建筑》阶段的罗西,基本上和他们一样,是“结构还原论”者,即试图从一切研究对象中先找出表面的(即可观察的)结构(如各种社会关系、神话与思想的诸关系系统),然后再去探寻不同的表面结构所共同依附的,具有支配性的深层结构。罗西把欧洲古代城市的现状区分为纪念性建筑与住宅区域两个范围,这种简化可以看做是由表面差异背后的支配性规则决定的,这种规则的深层性一方面在于“类型”的不可见性,罗西认为:一座建筑不等于一个类型,而一个类型却可以转换为一系列建筑,另一方面,结构主义者认为深层结构的始原存在于神秘的“无意识”之中,罗西也认为类型的本质存在于一座城市居民意向性的集体记忆之中。有意思的是,无论前面提到的现象学者,还是法国结构主义者,或者做为建筑师的罗西,都认为自己的研究是“科学”的,人们对现代科学一般有两点共识:(1)它是重经验实证的;(2)它是唯理性的。首先,結构主义者确定具有实证主义倾向,表现在不注重传统上物质与心灵何者是第一性,何者是第二性的问题(对于类似的“时代精神”与城市现实的关系,罗西同样不感兴趣),而是只着重于对现象进行描述和分析。但他们也是反实证论者,表现在不承认只通过经验观察就可以达到认识规律的目的,而是认为应通过模式分析的方法来间接认识。模式提供了检验知识的程序,所观察的局部现象的特征与模式规则的“符合”被推广到整个领域。正是如此立论,罗西认为,即使象威尼斯这样的城市,只要坚持对城市构成的建筑“类型”的认识,借助语言学式的转换规则,那怕整个威尼斯除了圣马可广场都淹没在飞机场、火车站等现代的建筑物中,一种经得起考验的历史性的城市构成,仍然可能围绕着圣马可广场重新复兴起来。而且,这是一处可以产生某种新东西的复兴,而不是那种古城复原之类的东西。不过,不管实证主义还是上述的反实证主义,都呈现出唯理性的特征,这与神秘的无意识,或者同样神秘的“集体记忆”如何能调合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