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两种区别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罗西的城市建筑学可以说建立在一个词态学的平面上。一个词和一个音素不同,一个音素通过其在结构中的位置决定意义,但其本身并不包含意义,所以,它是一个空的形式;但一个词却是一种语言命名的结果,尽管类型学是基于系统性来为座城市做命名活动,但一个类型却不能说是完全空的形式,比如一个“十字”平面的类型,它的宗教含义,或者不带具体的宗教色彩,它的存在性含义都是不言而喻的,由一种特别属于某一地域的“文化的”因素所决定,并因此不可能完全摆脱传统的象征文脉的等级体制。也许,这正是对欧洲传统城市抱著深厚情感的罗西的用意所在,即试图为欧洲城市的再造找到一种既是分析性的,也是构成性的模式,同时,也保持着它和文化传统的最后的一线之牵,即他所说的集体记忆之类的东西。

于是,他就得到下述句法结构,用以补充传统性的,拘于实用句法的字词研究:一个词是一种语言在结构的意义上命名的结果,我们称之为类型;而一组词就是句法程序的结果;这一句法程序的基本功能是谓语性的,或者说,它是唯一排除“是”这个谓词的谓语性的。一个主词,即一个类型在一个类型组中“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的位置,以及决定这一位置的结构方法。一个主词也就是一个类型,它在城市建筑的语言学上的作用方式只有通过研究这一语言中的谓语性活动才能清楚,或者说,所有关于内容的名称性建筑语言,所有关于装饰性的形容词性的建筑语言,都须转换成动词性、事件性的语言才能揭示类型在城市中的作用,罗西在《城市建筑》一书中大体只谈到类型,至于类型组的句法结构,后来他提出了像“类比城市”这样的理论观念来讨论。更加重要的是,根据这种方法,划分为诗性的,实用的或通过被排除在正统建筑学之外的发散性的、自发的、情绪化的混杂无序的建筑言语的复杂的城市建筑的语言活动,都可能按照一种共同的尺度加以分析,不过,罗西显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种方法的潜力,在他看来,类型在传统的典型建筑、持续存在的纪念性建筑中更容易找到,且一直保持着建筑学上的纯正,在这个基础上,有可能发展出一种城市建筑类型学的元语言,而那些零散的,不纯的因素尽管一直,吸引着他,却很难被纳入一种整体性的城市秩序之中,在我看来,这是固着于词态学层面的限制,在这个平面上所分析出的类型,总是针对着固定的结构与含义的,而城市建筑语言的真正解放,有赖于把研究的对象放在类似于音位层的水平面上,并坚持这样一种立场,即结构主义从不分析固定的结构,因为结构做为一种理智系统,它自己也在构成之中,与罗西相比,我们在彼得·艾森曼或屈米这些建筑师的探索中,看到了一种更具解放性的,基于城市建筑语言音位层面上的实验,这个问题,我将在论文的下篇中展开讨论。

不过,罗西的研究仍然开创了城市建筑语言学的一个开始,决定了阶段性的分析起点与对象,同时,罗西的理论也体现了两处重要的区别在城市建筑语言学中的重要作用,这种作用即使在音位学层面上的分析与构成活动中也是被继续保持的:

1. 集体性记忆的建筑语言不同于表现于日常言语化建筑中的语言

2.类似的还有在形式主义研究中分析过的“实用的”“诗化的”城市建筑语言的区别。


相关内容

    […] 王澍 Wangsh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