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high-rise building):建筑高度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多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裙房(podium):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高层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附属建筑。

安全出口(safety exit):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疏散门(evacuation door):设置在疏散出口上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的门。

疏散出口(exit):建筑中在火灾时供人员逃离着火区域或建筑的出口,包括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

封闭楼梯间(enclosed 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气和热进入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smoke-proof 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并在通向前室和楼梯间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气和热进入的楼梯间。

疏散走道(evacuation walk):建筑中在火灾时用于人员疏散并具有防火、防烟性能的走道。

3.3 民用建筑
3.3.1 除裙房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可按单、多层建筑确定外,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3m;2 与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9m;
3 与三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1m;
4 与四级耐火等级单、多层民用建筑和木结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4m。
3.3.2 相邻两座通过连廊、天桥或下部建筑物等连接的建筑,防火间距应按照两座独立建筑确定。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 有以下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有以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