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2009)结构(砌体结构)》重点整理

1 总则

1.2 砌体结构构件类型及其选择

1 无筋砌体构件:

砌体中不配置受力钢筋或配置少量,且仅作为构造要求设置钢筋的砌体构件,如无筋砌体墙、柱或壁柱等;

2 约束砌体构件:

按规定在墙片的两端或纵横墙交接处设置构造柱或芯柱,同时在墙片的上下或楼层位置设置与构造柱有可靠连接的圈梁,且构造柱或芯柱、圈梁的间距分别不大于5m和4m,前者也不宜小于2m和2.8m。构造柱、芯柱及圈梁的构造要求可按本措施的有关规定采用,或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3 配筋砌体构件:

1) 水平配筋砌体形式:
(1) 水平灰缝配筋砌体:
①沿层间墙体竖向间距不大于400mm,设置通长水平钢筋网片,网片纵向钢筋端部应贯通芯柱或弯入端部的构造柱内,其锚固长度不上于25d且不少于20mm;
②网片的钢筋不应小于Ф4,也不大于Ф6。当直径大于4mm时应采用纵横筋平焊加工,横筋的间距不大于200mm;,
③墙体的构造配筋率不应低于0.035%,用于承载力计算时的配筋率不应低于0.07%,也不宜大于0.17%。
(2) 混凝土水平配筋带:
①按设计需要在楼层墙体半高或附近其他部位设置截面高度不小于6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的混凝土配筋带;
②配筋带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φ12,横向分布钢筋或拉筋不小于φ6,且其间距不大于200mm;
③配筋带的纵向钢筋应在两端的横(纵)墙或混凝土构造柱中锚固,其锚长不宜小于30d或250mm;
④当配筋带的竖向间距大于l.2m时,可不计入其对墙体承载力的贡献。
(3) 混凝土水平系梁:
①按设计需要在楼层墙体半高或附近其他部位设置截面高度不小于120mm,宽度不小于墙厚的混凝土水平系梁;
②系梁的纵向钢筋不应少于4φ12,箍筋直径不小于中6,箍筋间距不大于200mm;
③系梁的纵向钢筋应在两端的墙体或混凝土构造柱中锚固,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35d或400mm;
④当水平系梁的竖向间距大于l.8m时,可不计人其对墙体承载力的贡献。
注:砌体水平配筋虽能提高砌体的抗压、抗剪或变形能力,但不能提高砌体构件出平面的抗弯能力和抗倒塌能力。

2) 组合砖砌体构件(图1.2.1):
(1)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的组合砖柱(h/b≤3);
(2) 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组合砌体墙式构件(b/h>3);
(3) 砖砌体混凝土或砂浆面层夹板墙(b>3h)

图1.2.1组合砖砌体构件


3)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简称组合墙):属集中配筋砖或砌块砌体构件,当需承受较大水平力或作用时,可同时在墙体中按本措施1.2.1条3款1)设置水平配筋,构成组合墙水平配筋砌体构件;
4)配筋混凝土砌块砌体构件:由组配块型组合成砌体按规定在砌块孔中配置竖向钢筋和在水平灰缝或砌块凹槽砌块砌体墙(剪力墙)、柱(壁柱)及梁等,但应用最多的为配筋砌块剪力墙。

4 不同砌体构件的组配

1) 应根据工程需要对上列砌体构件进行合理的组配,以获得更好的技术经济效果;
2) 在约束砌体中引人水平配筋、配筋带或水平系梁等。可称为水平配筋约束砌体构件;
3) 在组合墙中引人水平配筋、配筋带或水平系梁等。可称为水平配筋组合墙。

1.5 基础选型的基本原则

1.5.2 多层砌体房屋,当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不大时,宜优先选用墙下无筋扩展基础或独立柱基础。当基础宽度较大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当地基较差且较均匀时,则宜采用德板基础。按抗震设防的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抗震墙应采用条形基础、筏基或桩基。

1.5.3 高层配筋砌块剪力墙房屋
1 当无防地下水要求,不论有无地下室,当地基较好时,宜优先选用交叉条形基础;
2 当有防地下水要求,可选用筷板基础或箱形基础;
3 高层建筑的地下室,当需作停车库、机房等较大空间时,也可采用筏板基础(在较高烈度如8度时,德板柱距、板厚及抗侧力构件应符合有关规定);
4 有地下室的单独基础,基础底面至地下室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1m;
5 不论选用何种基础,均应对地下室的外墙承载力进行验算。

1.5.4 不应在一个建筑结构单元选用不同的基础形式。

3 楼(屋)盖结构设计与构造要点

3.3 现浇楼(屋)盖

3.3.2 单向或双向端跨板的阳角处,包括嵌固于承重墙内或支承于钢筋混凝梁上的板,在板短跨1/4长度范围内,应另配双向板面钢筋,或板面斜筋,上述钢筋直径均不小于φ8,间距不大于150mm。对于跨度不小于3.9m的内跨板,板角加筋要求同端跨板(图3.3.2)。

图3.3.2 板角附加板面钢筋示意图

3.3.4 现浇板内埋设管线时,管外径不得大于板厚的1/3,交叉管线应妥善处理,并使管壁至板上下边缘净距应不小于25mm。

3.3.5 挑檐转角处配置附加加强钢筋1 当挑檐转角位于阳角时,可采用下列两种形式设置加强钢筋:
1) 在平行于板角对角线处配置上部加强钢筋;且在垂直于板角对角线处配置下部加强钢筋。配置宽度取悬挑长度L,其加强钢筋的直径及间距与板内相应的受力钢筋相同(图3.3.5-1);
2) 在挑檐转角处配置放射形加强负钢筋,其间距沿L/2处应不大于200mm,其直径与悬臂板支座处受力钢筋相同,钢筋的锚固长度应大于悬挑长度且不小于300mm(图3.3.5-2);
3) 在挑檐转角处设置悬挑梁。
2 当挑檐转角位于阴角时,应在垂直于板角对角线的转角板处配置加强钢筋,钢筋直径不小于12mm,间距为100mm,且不少于三根(图3.3.5-3)。

图3.3.5-3

3.3.7 非抗震设防地区及离地面30m以上且悬挑长度大于1200mm的悬臂板,以及位于抗震设防区,悬挑长度大于1500mm的悬挑板,均需配置不少于φ8@200的底筋。

3.3.8 现浇悬臂挑檐板或天沟板的伸缩缝间距不应大于15m。伸缩缝隙宽不小于20mm,缝隙宜用油膏或其他防渗漏措施处理。

5 结构构件与构造要求

5.1 砌体墙和其他构件

5.1.1 截面尺寸要求:
1 承重独立砖柱的截面尺寸,不得小于240mm×370mm,应尽量避免采用370mm×370mm截面,不得采用柱芯填砌半块砖的包心砌法;当柱截面超过490mm×490mm时,宜采用组合砖柱、配筋砌块柱或钢筋混凝土柱;
2 承重独立砌块柱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390mm×390mm,并应全部用灌孔混凝土灌实;
3 毛石砌体墙厚不宜小于350mm,毛料石柱较小边长不宜小于400mm。当有振动荷载或抗震设防要求时,墙、柱不宜采用毛石砌体;
4 承重砌体墙的厚度不应小于190mm,墙段的长度不小于490mm,对砌块墙不宜小于600mm。

5.1.2 梁下墙体设置壁柱、组合壁柱或构造柱条件:
1 对240mm厚墙,当梁跨大于6.0m时;
2 对190mm厚墙,当梁跨大于4.8m时;
3 对砌块、料石墙,当梁跨大于4.8m时;
4 壁柱的截面尺寸尚应满足独立柱的要求:梁下构造柱尚应满足第5.3节的有关规定。

5.1.3 梁端墙体设置垫块或垫梁的条件:
1 对砖砌体,当屋架跨度大于6m,梁跨大于4.8m时;
2 对砌块和料石砌体,当梁跨大于4.2m时;
3 对毛石砌体,当梁跨大于3.9m时;
4 梁端垫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可采用预制或梁端现浇的刚性垫块,垫块的截面尺寸应按计算确定,但垫块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每侧挑出的长度不宜大于垫块的厚度,伸人翼墙长度不应小于120mm;
2) 垫块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C20,垫块应配置双层焊接钢筋网片,总配筋率不应小于垫块体积的0.5%;
3) 位于柱顶的垫块,其截面尺寸必须覆盖整个柱截面;
4) 当圈梁与垫块相遇时应浇成整体。
5 为减少梁端支承压力对墙、柱的偏心距,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对跨度较大的屋架、梁或吊车梁及跨度大于12m的预应力空心板、双T形板,在砌体截面形心的垫块或垫梁顶面预埋铺固件,并与屋架或梁可靠连接;
2) 对6m以上的梁可采用纠偏的带缺口的垫块。

5.1.4 墙体间的连接构造
1 墙体转角、T字或十字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尚应在上列部位设置拉结钢筋或拉结网片,网片从交接处伸人每侧墙体的长度非抗震时不小于700mm,抗震设防时不小于1侧mm,竖向间距不宜大400mm。当不能同时砌筑又必须留置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如留斜槎有困难时,砖砌体可作成齿形直槎,但应设置Ф4~Ф6钢筋或焊接钢筋网,竖向间距不大于500mm,锚入竖槎两边墙体的长度非抗震时不小于500mm,抗震时不小于1000mm,砌块砌体不允许留直槎;
2 砌块墙体应分皮对孔错缝搭砌,上下皮搭接长度不应小于90mm。当搭砌长度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Ф4的焊接钢筋网片(网片横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200mm),网片每端均应超过该垂直缝,其长度不应小于300mm;
3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400mm在水平灰缝内设置不少于2Ф4、横筋间距不大于200m的焊接钢筋网片(图5.1.4)。

图5.1.4 砌块墙与后砌隔墙交接处钢筋网片

5.1.5 砌体中留槽洞和埋设管线的要求:

1 应在施工图中注明相关槽洞的位置,标高及截面尺寸,交待施工要求,避免竣工后凿槽打洞;2 不应在宽度小于500mm的承重墙小墙段及壁柱的砌体内埋设管线;3 墙体中需要设置竖向暗管时,应在施工时预留槽,槽深度和宽度不宜大于120mm,槽洞距墙端的距离不应小于370mm,管道安装后应有低于C15的细石混凝土或不低于M10R 水泥砂浆填嵌密实。当槽的平面尺寸大于120mm×120mm时,应对墙身削弱部位补强。如在槽洞两侧增设有相互拉结的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4 混凝土砌块墙体,当受力较小或未灌孔的部位,允许在竖向孔洞中设置管线;5 在墙体中水平或斜向埋设管槽的规定:
1) 混凝土砌块墙体和190mm厚的多孔砖墙不允许在墙面水平或斜向预先埋设管线或预留沟槽;
2) 对其它砖砌体,也宜尽量避免沿墙面水平或斜向穿行暗管线或预留沟槽,当无法避免时,对240mm和370mm墙,掏槽深度不应大于15mm~20mm,沟槽距洞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沟槽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最长沟槽长度的2倍,沟槽只允许在墙的一侧留槽,并应设置在楼层之上或之下的1/8范围内;超出上述规定时,应采取必要的加强措施,或按削弱后的截面验算墙体的承载力;
6 宜尽量避免管道穿墙垛、壁柱,确实需要时,应采用带孔的C20棍凝土块预埋;
7 墙体中预留的电器开关箱,消防栓箱等洞口宜选择在受力较小的墙段,否则应进行承载力验算或采取加强措施;
8 当门洞宽≥2.0m时,对砖砌体宜在洞口设置钢筋混凝土门框或构造柱,对砌块砌体应在洞边的1~2个孔中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当该墙为刚性或刚弹性房屋的横墙时,其洞口宽度不宜大于墙长的1/2。

5.2 圈梁

5.2.1 设置原则

2 空旷单层房屋(如影剧院、礼堂、仓库、食堂等):
1) 砖砌体房屋。当檐口标高为5m~8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8m时,应在门窗洞顶处增设;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增设一道圈梁;
2) 砌块及料石砌体房屋。当檐口标高4m~5m时,应在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檐口标高大于5m时,应在门窗洞顶处增设;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增设一道圈梁;

3 多层砌体民用房屋(如宿舍、办公、住宅等):
1) 当层数为3~4层时,应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一道;当层数超过4层时,应至少在所有纵横墙上隔层设置圈梁;对软土地基尚应在基础顶面和其它楼层或门窗洞口顶标高增设;
2) 设置墙梁的多层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其他楼层处应在所有纵横墙上每层设置圈梁;
3) 对现浇或装配整体式楼屋盖的多层砌体房屋,当层数超过5层时,除在檐口标高处设置一道圈梁外,可隔层设置圈梁,并与楼屋盖一起现挠。未设置圈梁的楼面板嵌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120mm,并沿墙长配置不小于2φ10的纵向钢筋。

5.2.2 构造要求

7 圈梁截面及配筋要求:

1) 对混凝土砌块建筑,圈梁宽度不小于墙厚,圈梁高度宜为块高的倍数也不宜小于200mm,纵筋多层时不少于4φ10,高层时不少于4φ12,绑扎接头长度不小于30d和300mm,箍筋多层时φ6@300,高层时φ6@200;

2) 对砖砌体建筑,圈梁宽度宜为墙厚,当墙厚h>240mm时,其宽度不宜小于2h/3。圈梁高度多层时不应小于120mm, 墙梁房屋的顶梁、大于等于8层时,不宜小于180mm,纵向配筋不应少于4φ10,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小于30d,箍筋多层时φ6@300,大于等于8层时悦@200;

3) 抗震设防区多层砌体房屋应层层设置圈梁,圈梁截面及配筋宜适当加大;

4) 基础圈梁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m(砌块墙不小于200mm),纵筋不应少于4φ12,箍筋φ8@200mm。

5.3 构造柱

5.3.1 设置原则
1 应根据砌体结构体系、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它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2 对大开间荷载较大或层高较高以及层数大于等于8层的砌体房屋宜按下列要求设置构造柱:
1) 墙体的两端;
2) 较大洞口的两侧;
3) 房屋纵横墙交接处;
4) 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它情况下不宜大于墙高的1.5~2.0倍及5m,或按有关规范的规定;
5) 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

3 下列情况宜设置构造柱:
1) 受力或稳定性不足的小墙垛;
2) 跨度较大的梁下墙体的厚度受限制时,在梁下设置构造柱;
3) 墙体高厚比较大(如自承重墙)或风荷载较大时,可在墙的适当部位设置构造柱,以形成“带壁柱”的墙体满足高厚比和承载力要求。此时构造柱的间距不宜大于4m,构造柱沿高度横向支点的距离与构造柱截面宽度之比不宜大于30,构造柱的配筋应满足水平受力的要求;
4) 楼梯间、电梯间四角,楼梯斜段上下端对应墙体处;
5) 女儿墙和较长窗台墙等悬臂墙,每隔2m设置构造柱。
4 当考虑提高砌体房屋的整体稳固性或提高砌体墙出平面拉弯或抗倒塌能力时,构造柱间距应根据受力情况加密,但不宜小于1.5m。

5.3.2 构造要求
1 构造柱的截面宽度宜为墙厚,且不应小于180mm,沿墙长方向的尺寸视砌体类别和所在房屋墙体中的部位,一般不宜小于240mm,边柱、角柱的截面宜适当加大;
2 构造柱的纵向钢筋,对中柱不宜少于4φ12,对边柱、角柱不宜少于4φ14。构造柱的纵向钢筋直径也不宜大于16mm;构造柱的箍筋,一般部位宜采用Ф6@200,楼层上下500mm范围内宜采用@100。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向钢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构造柱纵筋应在基础梁或伸人室外地坪以下500mm的墙体混凝土中锚固,并应符合受拉钢筋的锚固要求:
3 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砌成马牙搓,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非抗震设计不宜小于600mm,抗震设防地区1000mm;
4 考虑砌体房屋整体稳固性的构造柱,其截面厚度不小于墙厚,宽度不应小于240m,受力钢筋不小于6φ14,该纵向钢筋应按通长连续受拉进行连接与锚固;

5.4 钢筋混凝土芯柱

5.4.1 设置原则
1 应根据砌块结构体系、结构和构件的受力或构造要求,在砌块墙体中规定的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
2 应在纵横墙交接处每侧600mm范围的孔洞内,根据房屋高度或层数、受力情况以及所处的位置,按下列情况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
1) 在外墙转角处为3~7个;
2) 在丁字墙处为4~7个;
3) 在十字墙处为5~7个。
3 在孔洞每侧可按下列情况布置芯柱:
1) 对多层房屋为1~2个;
2) 对荷载较大、洞口较大或高层砌块房屋,宜在洞边600m范围内设置芯柱。
4 芯柱的间距:
1) 多层房屋不宜大于900mm;
2) 高层房屋不宜大于600mm。
5 芯柱布置范围示意见图5.4.1:

5.4.2 构造要求1 芯柱应沿竖向贯通楼层,芯柱的截面不宜小于120mm×120mm或140mm×100mm;2 芯柱中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1) 一般情况下,芯柱中可只设一根钢筋;2) 多层砌块房屋芯柱钢筋直径不宜小于φ12,也不宜大于φ16;3) 高层砌块房屋芯柱钢筋不应小于φ12,也不宜大于φ22;4) 芯柱钢筋宜在楼层间沿竖向连续布置,钢筋的横向支点间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250d(d为钢筋直径);5) 芯柱钢筋应在基础和顶层圈梁锚固,并在楼层处进行搭接,其铺固、搭接长度应满足受拉钢筋的要求,且不宜小于35d及500mm。地震区尚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的规定。

5.7 过梁

5.7.1 砖砌过梁
1 钢筋砖过梁和砖砌平拱的跨度分别不应大于1.5m和1.2m,有振动或抗震设防地区不得采用砖砌平拱;
2 房屋两端不宜采用无筋砖过梁,房屋的主要出人口、楼梯间等处不宜采用砖砌平拱和砖弧拱;
3 砖砌平拱应用竖砖砌筑,高度不应小于240mm;
4 钢筋砖过梁底面的砂浆处的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大于120mm,伸人支座砌体的长度不应小于240mm(抗震时为370mm),砂浆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5.7.2 钢筋混凝土或配筋砌块砌体过梁
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钢筋棍凝土或配筋砌体过梁:
1 紧靠近外纵、横墙的洞口处;
2 外廊式走道端头的洞口处;
3 承受楼板、屋面板荷载而洞口上部砌体高度小于洞口跨度1/2时;
4 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陷的房屋时;
5 有较大的振动荷载时;
6 门窗洞口宽度超过5.7.1条1款的规定时;
7 当门洞口宽度大于或等于3m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门框,门框立柱应与砖墙用φ6锚筋每隔500mm拉结牢固,门框立柱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宜小于4φ12,且应埋入基础或圈梁,长度不小于400mm;

5.8 挑梁

5.8.3 挑梁埋人砌体内的长度与挑出长度之比不宜小于1.2,当挑梁上无砌体时,不宜小于2。

5.8.4 挑梁的纵向钢筋至少应有1/2的钢筋面积伸人尾端,且不少于2φ12,其余钢筋伸人支座的长度不少于2/3的埋人长度。

10 镇村砌体结构房屋的抗震要求

基础

10.1.4 房屋基础的材料可采用实心砖、石、灰士或三合土等。当基础设置在淤泥、可液化土层或严重不均匀土层上时,应采用垫层换填方法处理地基。

10.1.5 房屋基础的埋置深度除岩石地基外,不宜小于500mm,并应满足防冻要求。

材料

10.1.6 房屋结构材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MU15;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简称小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5;
2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不应低于M2.5;小砌块不应低于Mb5;
3 梁、板、柱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小砌块砌体的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
4 钢筋宜采用HPB300、HRB335和HRB400热轧钢筋。不应使用锈蚀严重的钢筋或从旧房屋构件中拆除出来的旧钢筋;
5 木构件应选用干燥、纹理直、节疤少、的木材;
6 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无剥落和元裂缝。

洞口

10.2.1 房屋中承重纵横向墙层高1/2处的门窗洞口所占水平横截面面积:对承重横墙不应大于总截面积的25%;对承重纵墙,不应大于总截面积的50%。横墙和内纵墙上的洞口宽度不宜大于1.5m;外纵墙上的洞口尺寸不宜大于1.8m或开间尺寸的一半。当承重窗间墙的宽度不大于1m时,宜对墙体采取增设构造柱等加强措施。若一面墙上同时开门洞和窗洞,或门窗洞口过大,应在洞口上方做通长过梁,并将梁端钢筋锚人构造柱内,与构造柱一同浇注。预制和现浇过梁的支承长度应不小于240mm。

圈梁

10.2.5 砌体房屋应在下列部位设置配筋砖圈梁或钢筋混凝土圈梁。1 所有纵横墙的基础顶部、每层楼(屋)盖(墙顶)标高处;2 当8度为空斗墙房屋和9度时尚应在层高的中部设置一道。

10.2.6 当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时,圈梁的构造要求见本措施第七章的7.2.3 条4款;当采用配筋砖圈梁时,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砂浆强度等级: 6、7 度时不应低于M5,8 、9度时不应低于M7.5;砂浆层的厚度不宜小于30mm;2 配筋砖圈梁的纵向钢筋配置不应低于表10.2.6;

表10.2.6 砖圈梁纵向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