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发展历程

计划经济时代

重大项目为导向,土地划拨。

改革开放初期

行政立法

1986年《土地管理法》,土地分级限额管理。

1989年《城市规划法》,一书两证。

都由地方政府管理,暂无矛盾。

矛盾的产生

20世纪90年代-21世纪10年代中期,开发区热、土地管理机制失效。矛盾出现:自下而上的规划体系,自上而下的土地利用规划。2011年,发改委牵头主体功能区规划。并不能解决问题。2014年试点,多规合一,治标不治本。

  • 城市总体规划的问题:
    1. 空间用途管制传导性差,非建设用地被忽视
    2. 与土地规划等难以衔接
    3. 指标不够,城市规划审批困难
  • 国土规划的问题:
    1. “图斑+指标”
    2. 指标分配简单粗暴
    3. 图斑与城规、林规存在矛盾,多规合一解决不了问题。
  • 主体功能区规划
    1. 过于简单,抽象
    2. 不成熟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2018年3月,自然资源部成立,解决了“政出多门”的体制机制问题。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三步走、一张图

  • 2020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完成“一张图”
  • 2025年:健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 2035年:形成可持续发展国土空间格局

五级

  1.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
  2.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3. 市国土空间规划
  4. 县国土空间规划
  5. 镇(乡)国土空间规划

三类

  • 总体规划
  • 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四体系

  1. 编制审批
  2. 实施监督
  3. 技术标准
  4. 法规政策

三线的划定

  1. 城镇开发边界
  2.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3. 生态保护红线

《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分类指南》试行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