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什么是罗西《城市建筑》中的研究模式?

王澍 虚构城市 Fictionalizing City

简单的说,罗西在《城市建筑》一书中提出的就是城市设计研究的符号学模式,尽管从今天的理论发展看,还只是非常初始性的研究,但是,一些具有决定性的认识论原则已经被确立,这可以从与索绪尔的语言学,特别是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的比较之中更清楚的阐明。符号学,实际上就是法国结构主义的方法论, 罗西在《城市建筑》中把上述理论做为其城市研究的学理基础,这件事本身就暗示了他的哲学方向和基本态度。

按照李幼蒸先生的说法:

我们只是在某种专门的意义上说符号学是法国结构主义的方法论或方法学…….符号学是研究,记号,的科学。 西方哲学对记号问题的研究基有漫长历史的(从柏拉图、斯多葛派学者、奥古斯丁、 直到近代的洛克和维柯),但正式建立符号学的想法直到19世纪后半叶才出现。 20世纪以来记号理论的研究划分为语言学、逻辑学、社会学、哲学等多个领域,而 1960年代以后遂渐出现了统一的趋势。20世纪西方哲学界普遍认为语言和记号问题是非常重要的,有些人还认为语言理论的知识是解决哲学根本问题的前提(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西方现代哲学中的’语言学’转向)。甚至以此做为区分古典哲学与现代哲学的标志。这些强调记号问题重要性的人说,传统哲学关心的是“事项”, 而非“记号”。而实际上记号理论应在事项理论之前,所以符号学的发达就表明了人类思想的进步。

罗西的研究从一开始,其符号学色彩就十分明显,这从他如何看待城市,体验城市的方式中表现出来,他强调我们至今都未能如实的看待城市,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城市观是经验的,行为的或自然主义的,相反,他视这类城市观是回到城市事物本身的”看”的障碍,他在城市中看到的不是功能,也不是样式,更不是意象的形象,而是类型和类型间的结构联结,当罗西这样思考时,他十分接近 于胡塞尔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学者,通过某种特殊的看,范畴的看,回到事物本身。

罗兰・巴尔特生动的描述了这种“看”:

事实上,我们可以假定世界上存在某些作家、画家、音乐家,在他们眼中结构的某种练习(不止是它的思想)代表一种明晰的经验,而且我们必须把分析家和创作家都置于我们或可称之为结构主义的人的共同标记之下,这种人不是靠他的观念或语言来这定,而是靠他的想象力,换言之, 靠他精神上体验结构的方式来定。

(即兴设计,有脚本是好的,但若你临时想到什么好主意,那就按你想的去做),当然,对这种“看”,罗西并未做哲学式的解释, 而是致力于给之建筑学本身的解释,他对观察的谈论有如一个立体派的艺术家,实践中,这类问题也许不象理论家搞的那么复杂,不过,他的理论立场仍从他对索绪尔语言学,列维·斯特劳斯的人类学,特别是从他大量引用十八世纪法国社会学中的城市论述暗示出来,照罗西的说法,他的“看”追踪的固然是单一提取的建筑类型,但他在类型中看到是“整体性的都市人为事实”。实际上,列维·斯特劳斯早在 1946年发表的《二十世纪社会学》英文版中,就注意到类似的概念,并且自他在 “法国社会学”一章中对杜尔克姆以降的法国社会哲学的评价。杜尔克姆早在结构主义之前就致力于社会学中的“结构”研究,列维·斯特劳斯对此非常推崇,但他又认为,即使杜尔克姆的学说在观念和方法上也有严重的局限,因为后者的分析层次仅限于社会和个人,因而未能注意到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中间层次。他说正是杜尔克姆的高足毛斯才使分析的水平提高一步:

他(毛斯)想要分辩的那种关系,永远也不存在于从文化中任意分离出来的两个或更多个成分之间,而存在于一切组成成分之间,这就是他所说的,整体性社会事实。

列维.斯特劳斯《法国社会学》

整体性就是指所谓:“社会中一切平面上的功能相互作用网”。应当指出,他所说的社会现象结构根本不是可观察到的社会关系,而是某种所谓决定着现实关系的深层“抽象实体”,其实这只是一种主观的虚构。于是社会中具有类似性的活动的不同经验事例,就被看成互相可以转换的变体,而结构就是把这些不同的事例联在一起的东西,就是从一个变体过渡到另一个变体的“转换句法”。如果我们记住索绪尔语言学中的“语言结构”同样是一种看不到的东西,上述思想就更易理解。“语言结构” 是一种主观理论虚构,但正如罗兰·巴尔特所说,客观是存在于“可理解性”内的。

与之比照,罗西的城市研究可以说,就是对城市构成成分中个体与整体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把个体定义为建筑类型。把城市的整体构成定义为类型之间的关系, 他成功的提高了现代建筑学对城市的分析水平。他强调,类型不等于建筑实体,类型是看不见的客观存在,是建立在城市社会中具有类似性活动的经验事件基础上的形式变体;而类型之间的关系,即在不同的场所情景中从一个变体过渡到另一个变体的“转换句法”,也不等于城市中客观的建筑事实之间的关系。罗西所倡导的对城市直接的“看”,不同于知觉,也不同于经验事实。同样,列维·斯特劳斯对于经验事实素来抱着批评的态度,而且唯恐人们把他的结构概念误解为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原因在于,他认为,知觉不是获得知识的正确途径,从认识论上说事实不会自动呈现真相,所以从观察中抽离出来的单位并不必然符合现象背后的基本结构的成分。他强调知识出自理智的再造作用,并指责说,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事实和现象都是“坚实的”。知识理论取决于事实的积累和解释,但实际上理论结构虽然必须通过感官作用而被概念化,此概念化过程却必定与观察同时发生并引导着观察。所以, 真正的“看”就是一种通过想象的结构性体验。

美国建筑师霍尔从更具实践意义的层次讨论“类型学”中观察的意义,他惊诧人们通常以实际上不存在的角度来讨论城市设计,例如我们常用的俯瞰模型,由此出发,人们在城市设计中进行所谓的形态控制,但是,如何理解象万神庙这样的建筑在城市构成中的作用,它那简草、古板的平面现代建筑师很少釆用,而无论从立面,还是从模型俯瞰,建座建筑都显得沉默而笨拙,与周围建筑间没有我们惯常在建筑单体间的那种精致连接,它的存在方式,有如一个极小主义雕塑,一排一样的方块,只是简单的并列着。事实上,几乎所有我们称之为经典的古典建筑都以类似的性质在城市中存在,像帕拉第奥设计的那些建筑,从图纸上看也都笨拙而臃肿,简而言之,不好看,但霍尔更惊诧于万神庙在实际观察中的效果,它的表皮与城市建筑的表皮具有出乎意料的连续感,而它尺度巨大的内部如此单纯,不可思议的轻,就如一个巨大的”城市房间”,霍尔曾经花费三个月,每天去观察万神庙,尤如胡塞尔的弟子花一个学期去观察一棵树, 体会到万神庙中的建筑学力量即基于类型的直接性,以及受类型强制的样式的节制性上,而这种识悟,经历了观念的转折,是一般的经验所体会不到的。罗兰·巴尔特明确指出,这种识悟,就是一切结构主义活动的目标:

每一种结构主义活动的目标,无论是反省的还是创造性的(或诗的,巴尔特以之称谓哲学理论活动或文艺创作活动)都在于这样来重造一个“对象”,这一重造活动能揭示出对象据以发挥作用的规则……结构式的人接过既定的或约定的东西,对它分解再组合,后者看起来无关紧要,……但手续的这一半,从另一方面看是决定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创造或反省并非是世界的逼真逼肖的“复写”,而是与世界类似的另一个世界的真实创生, 但它并不企图模写本来世界,而是想使其成为可理解的。

巴尔特《结构主义是一种活动》

按照布洛克曼的说法,这样一种世界观概念,在现代世界,无论对于数学公式,对于文学与哲学本文,对于心理学理论还是宇宙论问题,都同样适用。罗兰·巴尔特在上面描述的,大致相当于列维·斯特劳斯关于对“结构”的“模式”理解,他在这两个常用的概念之间做了区别。他认为,结构虽然通过模式被理解,但这两个概念是根本不同的,结构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而模式则只是具有启示性作用的理智产物。

那么,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结构具有一种什么样的特征呢?这个问题对理解罗西的城市建筑理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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